“世纪黄金”脱下“黄金甲”露出狐狸尾巴我省最大非法期货经营案告破本报记者 曹志男 实习生 赵晓佩 通讯员 陈福 谢定能
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世纪黄金公司)打着“黄金制品销售与回购”的噱头,在网上私设黄金电子交易平台,暗地里干的却是非法经营黄金期货交易的勾当,非法经营额高达近六百亿元。昨天上午,杭州公安局、浙江证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侦破世纪黄金公司涉嫌从事非法黄金期货交易案件的相关情况。 至此,这个曾经造就了很多人发财梦的“黄金神话”彻底破灭,世纪黄金公司董事长张勇也因涉嫌非法经营黄金期货被批准逮捕。
新修法规提供法律武器 2006年11月至12月,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先后接到省内不少群众的反映,位于杭州中河中路某大厦8楼的世纪黄金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取得审批的情况下,从2005年6月起私设网上黄金电子交易平台,并参照保证金制度、资金放大杠杆机制和强制平仓等期货经营的基本特征设立游戏规则,招揽了一大批客户进行网上黄金期货交易。不少人因此蒙受了巨大损失。 为此,上城警方初步判定,这种新兴的交易模式很有可能是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实施的一种新型犯罪形式。2007年1月12日,上城公安分局正式受理此案。 可是,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世纪黄金公司的行为无法认定为黄金期货交易。上城分局也只能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而正是从那时起,向警方反映情况的人却越来越多。“从当时的情况来讲,我们无法可依。”办案民警表示。 2007年4月15日,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给此案的侦办提供了法律武器。 “我们对照该条例以及国务院1999年5月25日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条款,认定世纪黄金公司的经营行为具有明显的期货交易特征。”上城公安分局再次向监管部门报告,要求对此行为进行重新认定。随后,浙江证监局对“世纪黄金”的网上电子交易平台模式进行调查,并发文请示中国证监会。 2008年1月,中国证监会下文,认定该公司的网上电子交易模式属于非法期货交易行为。2007年11月30日,上城公安分局以世纪黄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
涉案金额近六百亿 专案组迅速展开调查。调查中,警方发现,世纪黄金公司自2005年4月成立以来,在上海、温州、萧山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在西安、长沙、石家庄、深圳、福州等地设立了二十多家代理机构,招募工作人员246人,其中杭州总部116人。 “许多客户在公司业务员的怂恿下,拿出毕生积蓄投到这家公司的非法黄金期货交易中去。结果,绝大多数客户的投资回报状况并不像业务员吹嘘的那样——只要加入公司的网上炒金平台就可天天赚钱。”办案民警说,由于世纪黄金公司的交易平台是私自设立的,客户在交易中经常会出现“死机”等状况,加上一些信息上的差错,许多客户是越做越亏。 记者了解到,很多客户先是拿出手头暂无他用的存款来炒。当手头存款亏完后,他们在业务员的鼓动下,又拿出全部资产作最后一搏,结果却是全部亏光。截至今年3月13日,世纪黄金公司在线客户还有2033人,其中本省1526人,省外507人,客户年龄层次以25岁到55岁为主。而据不完全统计,该公司涉嫌的非法经营额近六百亿元。 为了更好地揭穿世纪黄金公司的谎言,专案组民警在办案的同时恶补有关期货交易的知识。2008年3月4日,上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请来了浙江证监局有关人员,给办案民警讲授期货交易和非法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和认定要点。此后,浙江省经侦总队还牵头联系上海经侦总队,组织专案组成员到上海,吸取上海联泰非法经营案的办案经验。
证监部门发布风险提示 今年7月,“世纪黄金”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通过长达7个月的外围调查取证,专案组全面摸清了被世纪黄金公司非法没收的客户资金流向,并成功冻结了在线客户的保证金余额3000万元。 因为所有交易都在网上进行,警方开始秘密取证,防止网络数据被人为删除。今年6月26日,警方秘密刑拘了公司系统工程部经理王某。通过突审,警方查扣了公司委托某科技公司托管的两台服务器以及20台电子设备。至此,世纪黄金公司的大多数数据罪证被最终锁定。 8月1日,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张勇被上城警方执行逮捕。随后,警方对初步掌握的近三千名客户的资料进行系统数据恢复和司法鉴定,以待全力挽回受害客户的损失。 面对各种非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浙江证监局发布了《关于揭示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风险的公告》,提醒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 首先,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投资或接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应当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对这些机构是否合法,投资者可登录浙江证券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不含宁波市)。即使在合法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交易,也不能通过相关人员投资未在境内证券期货市场发行上市的证券期货品种,以免上当受骗。 其次,目前中国境内合法的期货交易品种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品种。任何境外的商品、外汇、黄金及香港恒生指数等期货品种均不在此列。 《公告》还提醒投资者增强法律意识,因为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一旦发生损失和纠纷,须自行承担责任。 |